隱私資訊保護政策
一、 目的:制定本政策旨在加強對個人資料保護,確保其安全性、正確性和合法性,建立有效管理、稽核、保存及改善機制,以保障個資當事人權益。
二、 範圍:本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。
三、 隱私資訊治理政策:
(一)保護個人資料安全:防止個人資料被未經授權的存取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或遺失,確保其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。
(二)風險管理:通過風險評估和管理措施,減少資料保護過程中的潛在風險。
(三)資料安全性:採取適當的技術和防護措施,防止個人資料遭受未經授權的存取、洩漏、竄改或破壞。
(四)合法合規:確保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需求,並遵循資料最小化原則。
(五)當事人權益尊重:確保個資當事人能行使其相關權利,並及時回應其要求與申訴。
(六)持續精進:根據法律法規及技術變化,定期更新和精進隱私資訊管理系統及保護措施。
四、 隱私資訊保護推動:
(一)資訊管理委員會負責本院隱私資訊保護管理,確定適用法規與利害關係人對於隱私資訊保護之要求,並投入資源持續推動隱私資訊管理系統。
(二)本院透過網站公告、教育訓練等方式,向利害關係人宣導本政策。
五、 個資當事人權利: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,您對於您的個人資料可主張以下權利:
(一)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(二)製給複製本。
(三)補充或更正。
(四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(五)請求刪除。
您需要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以行使上述權利,本院可能依法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